上海研发准备金制度 9 月 24 日落地:3 份材料自愿登记拿编号,4 类支持 + 研发辅助账,和加计扣除、高新认定怎么衔接

9 月 24 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上海市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工作指引(试行)》(沪科规〔2026〕10 号),印发当日施行,有效期至 2028 年 9 月 24 日。全文六章十六条,核心是把企业研发投入从「花了再算」改成「先提后花、专款专用」,登记通过的企业会拿到一个登记编号。

先说清概念。研发准备金不是一笔新的政府补贴,而是企业根据研发计划和内部决策程序,提前储备、规范管理、单独核算、专项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按这套制度实施的研发项目,就是研发准备金项目。文件明确企业自愿建立并登记,同时配套财政激励、金融支持和项目推荐三类联动机制。

谁能登记。第四条划了四条线: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研发项目管理制度、诚信经营并依法纳税、有持续研发投入。缺研发立项流程和研发辅助账的初创公司,建议先补齐再申报,否则材料容易被打回。

内部制度要写清四块。一是计提,包括资金来源、计提方式、计提比例、计提时间以及各研发项目间的资金分配;二是使用,含开支范围、标准和不可列支范围;三是管理,含预算、审批、支出、报销、台账管理和部门职责分工;四是核算、评价与披露。制度须经企业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计提口径给了两种,企业按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自选:按上年度销售收入或可供分配的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也可以按企业年度预算安排或实际开发需求核定数额。文件没有规定统一比例,企业自定但要前后一致,计提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核算这块最实用。文件明确,企业可在不增设会计科目的前提下,通过建立研发辅助账,按研发项目单独归集、规范核算、清晰列报,确保研发费用归集真实、准确、完整。这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研发费用归集的要求是同一套底层数据,一次做规范,三处都用得上。

登记要交三份材料:上海市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登记表、研发准备金项目汇总表、经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内部制度文件。市科技主管部门每年发布登记通知,明确当年度具体要求和各批次受理时间节点,企业通过上海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反馈登记编号。

四类支持要重点看。一是支持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项信贷和保险产品,提供信用贷款、保费补贴及风险补偿,降低研发融资成本;三是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建立,探索尽职免责机制,费用化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加回;四是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配套举措。

监管不是走过场。企业应如实提供登记材料,并加强对研发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对使用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全过程监督评估机制,定期跟踪检查执行和披露情况。虚报或挪用,影响的不只是这一项资格。

企业现在做四件事:梳理近三年研发项目与费用归集口径,把研发辅助账补齐;起草内部制度并走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结合自身行业定计提比例、做资金安排;关注市科委年度登记通知与批次节点,各区配套政策向注册地科委咨询。受理口径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