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下哪些收入免征增值税?2026年第10号公告列清单,上海企业一次看清

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正式施行,法定免征项目需要明确衔接。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把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的免征清单和起征点标准落到操作层面,执行期多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它和「小规模减按1%、月10万免、小微5%」三项延续优惠不是一回事——本文讲清「哪些项目本身法定免征」,角度不同。

一、起征点新口径(仅小规模纳税人)<br>按月纳税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30万元;按次纳税每次(日)1000元,一日内多次交易按日算。关键变化:起征点是「达到即全额缴」,不是只对超过部分缴;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判断是否达到。注意起征点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适用。

二、企业最常碰到的免征项目<br>①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技」),研发成果转化常见;②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③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费、住宿费、课本费等免征,赞助费、择校费不免);④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以及婚姻介绍、殡葬服务;⑤ 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高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餐饮收入;⑥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⑦ 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收入;⑧ 个人转让著作权。

三、其他法定免征<br>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等;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不含营利性美容医疗);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残疾人专用物品及残疾人个人服务;纪念馆、博物馆等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四、上海企业6条实操提醒<br>① 免征不等于不申报,仍须如实开票、按期申报;② 兼营应税与免税项目的,必须分别核算,否则不得享受免税;③ 用于免征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作进项转出;④ 一般纳税人要把免税项目对应进项单独归集,避免混抵;⑤ 留存政策依据、合同与收入明细备查;⑥ 是否符合免税条件拿不准时,以主管税务机关最新口径为准,必要时先咨询再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