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信息公示新规征求意见:20个工作日内必须公示,逾期最高罚20万元

很多老板以为,注册公司时把认缴金额、出资日期填进章程就完事了。其实从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起,股东认缴和实缴出资信息已经成了「必须主动公示」的法定义务。2026年10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又就《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11月15日),把公示的时限、内容、罚则一次性写清。本文帮你一次读懂。

一、哪些信息必须公示?<br>有限责任公司要公示三类: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东股权变更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要公示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实缴出资额及方式日期、股份变更信息等。简单说,钱有没有实缴、什么时候实缴、股权变了没,都要晒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

二、什么时候公示?时限是硬指标<br>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须公示——比如股东会刚通过减资或增资决议、股东刚完成实缴、股权刚办完变更,都从这一天起算20个工作日(不是20天)。存量公司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认缴期限的,也要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公示调整后的信息。

三、没公示会怎样?罚则很实<br>这是最该重视的。未按规定时限公示的,市场监管部门先书面责令10日内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还要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如果责令期内仍不公示,直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如实公示、弄虚作假的,另按《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处理。

四、实缴要交「佐证材料」<br>公示实缴信息时,要填报能证明实缴的佐证材料名称、备案编号、制作人、出具部门等,包括银行流水、非货币财产登记文书、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这些佐证材料可自主决定是否向社会公开,但实缴信息本身要公示。建议实缴后把凭证留好,别等抽查时手忙脚乱。

五、存量公司的两个关键节点<br>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若剩余认缴期限从2027年7月1日起还超过5年,要在2027年6月30日前把期限调进5年内;同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要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认购股份全额缴足股款。这正好和「认缴期限5年」过渡期收口衔接,老公司要算好账。

六、给上海创业者的三条提醒<br>①这条新规目前是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施行(拟2027年起施行),但公示义务本身已是《公司法》第四十条的硬性要求,现在就该做;②别把公示当成「可选项」,逾期进经营异常名录会影响贷款、招投标和合作;③认缴期限、实缴进度、股权变动,建议建立一张台账,变动即公示。注册、记账、公示一条龙,比事后补救省心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