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算、怎么缴?2026 上海:8 月 19 日起申报、30 人以下企业暂免、两档减缴 + 5 步顺序 + 6 条避坑一次讲清

每年 8 月,上海不少企业会在电子税务局里看到一条不动声色的待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金额不算大,但它是少数「逾期按日加收 5‰ 滞纳金」的非税收入之一,也是最容易被漏掉的一项。2026 年 8 月 19 日起,上海 2025 年度残保金已经开始申报缴费。下面按「时间—对象—算式—取数—顺序—后果」六步讲清楚。

一、时间:8 月 19 日起申报,10 月 31 日是一条硬线

按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的《2025 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指南》,本市残保金按年度缴纳,2025 年度残保金的缴费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9 日;具体缴费截止日期以电子税务局申报页面的提示和「上海税务」官方公告为准。

真正有刚性截止时间的是另一件事。按上海市残联《关于开展上海市 2026 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用人单位应在 2026 年 3 月 16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间申报本单位 2025 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2026 年 11 月 1 日零时起关闭申报系统,逾期无法申报,直接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哪怕确实招了残疾员工,错过这个窗口,这一年就不再认。

二、谁要缴、谁可以不缴

本市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应缴纳残保金。上海的规定比例为在职职工总数的 1.5%。

三类主体不用缴:一是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二是在职职工总数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具体口径是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不超过 30 人、且税务登记信息中登记注册类型为「企业」性质,系统会把费额自动算成 0;三是本身就达到 1.5% 比例、没有差额的单位。

三、算式:三个数决定你交多少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1.5% -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再叠加全国统一的分档减缴(财政部公告 2023 年第 8 号,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达 1.5% 的,按应缴费额的 50% 缴纳;比例在 1% 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 90% 缴纳。

举例:某单位在职职工 200 人、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0 万元、实际安排残疾人 2 人,比例正好 1%,则应缴额为(200×1.5%-2)×10 万 ×50% = 5 万元。可见「分档减缴」不是达标即免,只是打了个折。

四、三个预填数据,口径各不相同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指有用工参保登记的职工的年平均人数,即每月参保职工人数加总后除以用人单位参保月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所谓「有用工参保登记」,指在用工参保信息中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中任一险种的核定。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申报的社保年度缴费工资,按上下限范围取值后的年度工资之和。这是上海与多数地区口径差异最大的一项——2025 年 1—6 月的工资上限为 24614 元/月、下限为 7384 元;2025 年 7—12 月的工资上限为 24868 元/月、下限为 7460 元。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由残联核定后自动带入,用人单位不能自行修改。

对前两项有异议的,先按口径仔细核对,确认有误的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再修改,修改数据的计算过程和证明材料需留存备查;对第三项有异议的,到残保金征缴「一件事」里的「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事项处理。

五、已安置残疾人的单位:顺序不能反

这一步最容易出错。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必须先在「一网通办」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再选择申请或放弃超比例奖励,最后才到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残保金。顺序反了,申报表里「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会一直是 0,等于按全额计算。

路径是:上海「一网通办」PC 端(zwdt.sh.gov.cn)→ 残保金征缴「一件事」→ 进入全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申报,完成后申请或放弃超比例奖励,系统再跳转电子税务局。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最简单,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走「地方特色—申报纳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也可从「一件事」入口进入。

上海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另有奖励: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本单位职工平均人数 1.5% 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按 25% 计算),每多安排 1 名残疾人,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限)之积的 3 倍给予奖励。以征收年份 2025 年为例,标准为 12434×25.66%×3=9571.7 元,最新标准以官方公布为准。

六、不缴的后果,比金额本身更值得注意

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 号)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5‰ 的滞纳金。按日计算、不封顶,拖得越久成本越高。

七、6 条避坑清单

1. 别等催报。8 月 19 日起就能申报缴款,避开集中期末拥堵。
2. 记住 10 月 31 日。已安置残疾员工的单位必须在此之前完成联网认证申报,11 月 1 日起系统关闭,逾期视为未安排。
3. 顺序别颠倒。先认证人数,再申报缴费。
4. 人数别漏算。在职职工人数按四种险种任一有核定即计入,只盯养老保险容易少报。
5. 工资别照搬账面。上海按社保年度缴费工资并取上下限,不等于企业所得税口径的工资总额。
6. 缴费后打一份完税证明。路径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留存备查。

残保金本质上是一项「要么安置、要么缴费」的成本,金额是算得清楚的,前提是把人数、工资、安置情况三项数据对齐。政策口径可能微调,申报前建议以电子税务局预填数据和「上海税务」最新公告为准;有招用残疾职工意愿的单位,可通过「一网通办」搜索「残疾人用工需求登记」了解对接渠道。